李淑珍本是没打算过来的。
夜里,谢薇抛下陆宸,在李淑珍的房间里,她们娘俩夜话了很久。
谢薇离开后,李淑珍久久不能入眠。
曾经,一直以为朱老太太对大宝过分的好,是对大宝另有所图,不安好心。
后来,对两个小家伙也很好。
她也只以为是自己的外孙和外孙女,太过乖巧可爱,讨人欢喜。
结果闺女却告诉她,朱老太太是她的婆婆。是闺女的祖母,是三个小家伙的曾外祖母(太姥姥)。
而老太太不愿与她们相认,是怕她自己命硬,克了她们这些晚辈。
所以,在小宝和囡囡被拐事件后,朱老太太甚至都不曾来过他们家了......
再次相见,李淑珍甚至有点儿不敢去看朱老太太的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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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曾一度以为自己命苦,早年家破人亡,他们家只剩她一人。
好不容易,十七岁的时候,在组织的安排下和比自己大五岁的谢兴业成了家。
可是结婚后几年,她都没有怀孕。
直到她二十三岁,谢兴业二十八岁,才生下了谢薇。
后来不管他们夫妻二人,再怎么努力,也没再怀过孩子。
她丈夫非但不嫌弃她,没给他生儿子,反而对他们娘俩特别好。
可是女儿十二岁时,她丈夫就走了。
都说她丈夫是保护国家的资产而死,是英雄。
可是从那以后,她一个人又要上班,又要带孩子。
那段时间,过的确实辛苦,但也从没想过要再找一个。
可是热心人太多,见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不易,就开始有不少人,给她介绍男人。
但给她介绍的人,不是老鳏夫,家里孙子都有了,实在住不开,希望结婚后,能和她换房子的。
就是家里穷的媳妇都娶不上,结了婚希望能带着弟弟妹妹住进她家,承诺会照顾好她们娘俩的。
再不就是二十多岁的小混混,比自己还小很多(那时,李淑珍都三十五了)。说什么他是头婚,娶她一个比他大那么多,带孩子的,吃亏。所以结婚以后,要把老谢留给谢薇的工作给他。
......
不堪其扰一年多,她才在厂领导的介绍下。和同是纺织厂职工的鳏夫——王景山同志相亲了。
可能是知道,以前别人给她介绍的结婚对象。
不是奔着她的房子来的,就是奔着她的钱和工作来的。
也知道李淑珍有多看重她闺女谢薇,又极其厌恶那些算计她们娘俩的人。
王景山主动提出,为了不影响谢薇的生活。
他们婚后,可以仍旧各自住在原来的家里(两家中间也就隔了两栋楼)。
等谢薇彻底接受他之后,他们再住到一起。
也承诺,虽然他儿子没有正式工作,但绝对不会打谢薇工作指标的主意。
而当时,李淑珍确实早就被那些“好心人”,恶心坏了。
王景山的条件也是最好的。虽然他有一儿一女,但他有工作,有房子。
那时,王景山的儿子王东旺十七岁。虽然没读书了,但是有份临时工的工作。
他女儿王琳琳和自己女儿谢薇同岁,虽然都是十四岁,但比谢薇还大了几个月。听说身体有点不太好,但都说是个乖巧听话的。
一直没能给谢薇,添个弟弟妹妹的李淑珍,觉得谢薇能多个哥哥姐姐也不错。
更何况,王景山还做了那么多保证(口头保证)。那就不存在惦记她们娘俩的房子和钱的目的。
所以,相亲两个月后,他们组建了新的家庭。
结婚的头一年还好。他们两口子相敬如宾。
王东旺每次开了工资,哪怕只有十几块(临时工,一个月也就十七八块)。也会给她和谢薇买点儿肉改善生活,买点儿点心,水果甜甜嘴。
当然并不是只有她们娘俩吃。但孩子有孝心,大家都看得到的。
第二年,十八岁的王东旺张罗要结婚,女方因为未来婆婆不是亲的,以后肯定不会全心全意对他们小两口好为由,要求王东旺必须有正式工作。
王景山一个大男人拉扯两个孩子十来年,老家还有老母亲,需要孝敬。根本就没存下几个钱。
王景山提出,跟李淑珍借钱给其儿子买工作。
但那是她和老谢留给自己亲闺女的钱,她也怕钱一旦借出去后,就拿不回来。在她的要求下,让王景山写下了借条。
工作有了,两家商量结婚。
女方家里觉得结婚后,和老公公住一起不像话。话里话外都希望,王景山能搬出去住。
于是,王景山把他的房子,给王东旺做了婚房。和王琳琳搬进了她和女儿的家。
她家的生活,也是从那时开始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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